自2018年司法部部署“減證便民”行動以來,蘭州市自加壓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蘭州市司法局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時間啟動“無證明城市”創建,制定《蘭州市創建“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之作為蘭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回應人民群眾呼聲的最優舉措,加快推進現有證明清理規范,切實解決“煩民”證明問題,提高了公共治理能力,對外展示了文明城市蘭州形象。
按《方案》蘭州市堅持市縣聯動、全域推進,明確“四個統一”,即統一確定標準、統一部署實施、統一創建時點、統一督查評價,將清理事項范圍覆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個層級。市、縣兩級均成立創建“無證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創建“無證明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創建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蘭州市司法局立法二科科長王娜介紹,蘭州市下發《蘭州市司法局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梳理的通知》,全面梳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
據了解,市創建“無證明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縣區證明材料匯總表模板》,清理過程中,嚴格審核設定依據,逐項研究替代方式,統一規范梳理口徑,確保證明材料梳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規范性。堅持“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材料一律替代”原則,采取“四個一批”(取消一批、告知承諾一批、數據共享一批、部門協查一批)方式,分類推進實施,最大限度減證明、減材料、減跑動。分兩批次向社會公布了市縣鄉村四級證明材料免提交清單,確保證明材料梳理工作流程全規范、縱橫全覆蓋,實現了“清單之外無證明”。
全市在大力推進“無證明城市”的同時,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著力強化流程的再造和數據共享的革新,推動政府部門轉變作風,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堅持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零跑腿”。
“以前辦理新公司或者是變更公司地址,需要提供房產證等許多證明,如產權證還沒有下來,需要提供的材料就更多了。現在蘭州市市場監管局把房屋使用證明改為告知承諾處書,填寫申請只需要簽一張承諾書,大大節省了我們的時間和精力,方便快捷看得見。”云上鄉村(甘肅)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汪海說。
蘭州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許可科副科長張寧介紹,以承諾制實現快捷辦理,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對風險可控的辦事項目涉及的證明材料,鼓勵行政機關采用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辦理。打通部門數據壁壘,辦理經營主體注銷登記時,直接調用所需部門推送的信息,無需再提供證明材料。“無證明城市”創建以來,蘭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10類免于提交證明材料,全市11904家經營主體享受到”免證辦“帶來的便利。
據了解,“無證明城市”創建工作積極優化證明材料替代方式,以大數據滿足審批需求,以承諾制實現快捷辦理,以協查制提升服務水平,全市將具備數據共享條件的證明事項納入數據共享清單,依托蘭州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蘭州市大數據基座、蘭州市電子證照系統功能以及蘭州市數據直達系統,積極申請共享國家、省、市各級數據資源,推動國省政務數據向市級平臺回流,為市級部門自建業務系統及蘭州市政務大廳行政審批系統提供數據支撐。
蘭州市司法局立法二科副科長程秀鵬介紹,為了固化機制,建立部門協查機制。制定了《證明材料部門協查辦法(試行)》和部門協查工作人員信息表,壓實工作責任,明確協查路徑。建立動態調整制度。制定了《證明材料免提交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對因設定依據取消或實現數據互通等應當取消證明材料的,及時調整公布證明材料免提交清單。建立追責問效機制。對《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公布后仍向申請人索要證明材料的,或應及時取消證明材料而未取消的,由職能部門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制定了《創建“無證明城市”工作投訴舉報辦法》,明確投訴舉報的內容、流程和責任單位,暢通舉報渠道,為鞏固“無證明城市”創建成果提供了堅實制度機制保障。截止目前,市、縣、鄉、村四級共取消證明材料2795件,取消率100%,已形成了固定化的長效機制。自今年6月中旬免提交清單公布以來,截止7月中旬,為辦事群眾和企業減免提交證明材料5.7萬余件次,目前,預計下半年可為辦事群眾和企業減免提交證明材料達到30萬件次,真正實現了便民利民和基層減負的雙贏。(中國蘭州網全媒體記者 宋戈 唐姝婷)